太康縣民政局
關于惠民殯葬服務項目的公示
為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切實減輕群眾殯葬負擔,推動移風易俗,保障改善民生,根據《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推進移風易俗倡樹文明殯葬新風實施方案>的通知》(豫辦〔2019〕18號),《中共周口市委辦公室 周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周口市推進移風易俗倡樹文明殯葬新風實施方案>的通知》(周辦文〔2019〕94號)規定,現將太康縣惠民殯葬服務項目公示如下:
一、惠民殯葬服務項目
(一)接運遺體;
(二)抬卸遺體;
(三)遺體火化;
(四)遺體冷藏存放;
(五)衛生防護用品(遺體袋);
(六)骨灰格位寄存;
(七)可降解骨灰盒。
二、適用對象
在太康縣殯儀館辦理殯儀服務及火化事宜的下列人員適用本通知:
(一)戶籍在太康縣區的城鄉所有居民;
(二)太康縣中職中專以上學校全日制學生,在太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金1年以上,在太居住的外地務工人員;
(三)駐太康縣部隊現役軍人;
(四)出生后尚未登記戶口的嬰兒;
(五)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人員;
(六)無名遺體。
三、其他事項
(一)符合惠民殯葬服務條件的對象死亡后,由喪事承辦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逝者有效死亡證明、戶籍證明和身份證,到太康縣殯儀館業務大廳辦理相關手續。太康縣殯儀館在結算費用時直接免去上述惠民殯葬服務項目費用。
(二)在太康縣死亡且無法甄別戶籍及身份的無名尸、無主遺體,由所在轄區公安機關開具同意火化遺體證明,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經審核后,由縣財政部門據實結算。
太康縣民政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