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縣農機局
2019年度部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太康縣農機局概況
一、太康縣農機局主要職能
二、太康縣農機局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太康縣農機局2019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附:1、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2、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3、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7、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第一部分 太康縣農機局概況
一、太康縣農機局主要職能
(一) 制定全縣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
(二)對農業機械行使安全監督權。
(三)組織行業教育、技術培訓、職業技能教育等工作。
(四)引進和推廣符合我縣農業要求的新型農業機械。
(五)指導全縣農業機械化服務體系建設。
(六)負責全縣農機市場的管理,對全縣農業機械制造修理和經營實行質量監督。
(七)負責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和農田作業油料補貼的實施及其他有關惠農政策的落實。
(八)協調農機系統內部各項工作,實現全縣農機化科研、生產、推廣、培訓、安全監理及維修和管理服務。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太康縣農機局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太康縣農機局包括局機關本級預算和4個二級單位預算。太康縣農機局機關本級,內設5個職能股室:秘書股、計財股、人事股、機務股、科技教育股。4個二級單位:農機監理站、農機推廣站、農業機械化學校、農機產品監督所。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一、收入支出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收入總計 1704萬元,支出總計1704萬元,與2018年4197.07萬元相比,收、支總計各減少 2493.07萬元,減少59%。主要原因: 2018年重點項目支出資金2930萬元計入收支預算中。
二、收入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收入合計170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1704萬元; 上級轉移支付撥款0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專戶管理的教育收費0元;事業收入0元;經營收入0元;部門財政性資金結轉0元。
三、支出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支出合計170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704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收支預算1704萬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0元。與2018年4197.07萬 元相比,一般公共預算收支預算減少2493.07萬元,減少59%,主要原因:2018年重點項目支出資金2930萬元計入收支預算中。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19 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年初預算為1704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工資福利支出1511.27萬元,占88.69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2.80萬元,占1.34%;商品服務支出 169.93萬元,占 9.97 %。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70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 1534.0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經費169.9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 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大型修繕、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9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經費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19 年“三公”經費預算為7.6萬元。2019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數比2018年8.1萬元,減少0.5萬元,減幅6.2%,減少的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厲行勤儉節約。
具體支出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 0 元,主要用于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預算數比2018年 0 元增加0元,與上年持平。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6.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6萬元,主要用于開展工作所需公務用車的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比2018年7萬元減少0.4萬元,減幅5.7%,減少的原因是,嚴格控制公車出行。2019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
(3)、公務接待費1萬元,主要用于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預算數比2018年1.1萬元減少0.1萬元,減幅9.1%,減少的原因是,嚴格控制公務接待的標準和范圍。
九、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169.93萬元,主要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及正常履職需要。
十、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安排4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15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0萬元。
十一、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2018年期末,太康縣農機局共有一般公務用車1輛。沒有一般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及其他用車;沒有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及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十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情況
由于我單位不存在國有資本經營,所以不存在收支數據。
十三、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19年度,本單位沒有民生項目和重點支出項目,未開展預算績效評價。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是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門取得的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是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5、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必需的開支,其內容包括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兩部分。
6、項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7、“三公”經費:是指納入縣級財政預算管理,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8、機關運行經費:是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農機局.xls